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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涂料行业协会行规行约

    为更好地规范江苏省涂料行业协会的行为,树立团队观念,加强行业自律,创造涂料产品生产业、涂料装备生产业、涂料产品经营业的良好形象,促进江苏省涂料行业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增强其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在确保执行国家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公平、平等、正当、有序的竞争环境,特制定以下行规行约,供大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健全法制意识,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诚信为本,树立企业和企业家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 每个会员企业,都必须以人为本,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管理,优化企业运行,提高企业营运效率。大力加强自主创新,创建企业文化,推进产业升级。

    第三条 会员企业必须严格按产品技术标准组织生产,质量要精益求精,努力赶超本行业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第四条 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开展新产品维权,促进新产品开发;注意申请专利登记保护,以防伪冒、抄作。行业内各企业间严禁恶意仿制、抄袭、剽窃他人的新产品、畅销产品和科研成果。

    第五条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企业与员工都必须签订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严禁使用童工。

    第六条 切实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清洁生产,定期检查各项安全消防设施和排污设施,及时消除各类隐患。未经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严禁在危险场所和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施的设备上进行操作。

    第七条 协会各成员间应加强相互沟通、交流和互相协商,必要时可推行同行议价,避免恶性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法销售产品、不得诋毁、贬低他人的产品来提高自己,不得通过非法手段窃取其它企业的商业秘密及有关技术资料。

    第八条 协会成员企业的产品都必须逐步创建自己的品牌,努力培育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和广告法。

    第九条 企业的重大发展和技改方案必须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避免盲目发展、盲目施工。

    第十条 严禁行业内各企业间有意识地通过加薪、许愿等不正当手段从同行企业中挖人。对个别无故频繁跳槽,借机抬高自己身价、诋毁和贬低原所在企业声誉、职业道德不良的人:经查清事实后,由协会在行业内进行通报,以避免企业在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流失和损失。

  第十一条  为保护行业利益,行业内各企业的设备、原辅材料、半成品的采购以及技术攻关、技术协作、上下游企业间合作等,应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加强协作,亦可通过协会进行中介、协调、衔接,以加强企业间的互助合作和完善产业链。

    第十二条  协会成员之间特别是企业家之间要精诚团结,树立团队观念,维护行业利益。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家要不断教育、告诫、约束本人和自己的员工,要发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切实提高自己和企业的口碑和知名度,行业间要发扬正气,主持正义,共同抵制、谴责不正当行为。企业从业人员之间和企业家之间不得相互诋毁、攻击诽谤。
 
    第十三条  对严重违反本行规行约的企业和企业家本人,经多次劝告仍拒不认错改正者,经协会理事会讨论确认后,予以除名或劝其退出协会,并在整个行业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将建议采取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  本行规行约适用于江苏省涂料行业协会的全体会员,同时本行业内的非会员企业也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本行规行约的解释权属于江苏省涂料行业协会秘书处所有。

  第十六条  本行规行约经江苏省涂料行业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全体会议通过,于2010年4月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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