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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打压化肥价格!涂料行业受惊!

  日前,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召集化肥有关行业协会及龙头生产和流通企业研究了近期化肥市场情况。经研究,为促进化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预防价格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依照《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律规定,特向各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及有关经营主体发布了《化肥行业价格法律政策提醒告诫》。


    在禁止价格违法行为方面,告诫提出了十条要求:

    十条要求
    一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是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四是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是不得对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是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七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不得达成实施横向垄断协议,比如联合限产保价,或者通过会议、通信、口头沟通等方式讨论价格、产量、销量、客户等敏感信息,排除限制竞争;

    八是不得达成实施纵向垄断协议,如固定交易相对人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交易相对人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九是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十是不得实施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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